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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离退休干部局印发关于开展部机关离退休干部精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日期:2020-07-16 作者: 来源:离退休干部局 【字号: 打印本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3号)精神和农业农村部党组要求,用心用情、精准精细做好服务管理工作,把党中央对广大离退休干部的关怀关爱落到实处,离退休干部局在连续两年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开展部机关离退休干部精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照顾全面、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为所能为”的原则,针对离退休干部居家养老中学习、生活、康养和精神文化等方面的需求,组织在职干部和离退休党务干部开展精准化服务,更好地满足离退休干部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努力做到“让老同志满意,让部党组放心”。

  《实施意见》指出,开展离退休干部精准服务工作,要以部机关离退休干部中的特殊群体为重点,突出离休干部,高龄孤寡和子女不在本市的高龄独居、空巢人员,重病、失能、家庭遭遇重大灾害和变故的特殊困难人员,做出过特殊贡献的人员,以及有发挥作用意愿的人员。

  《实施意见》强调,做好离退休干部精准服务工作,要建立联系网络、明确目标任务。通过“三联”、“四访”、“五知晓”等方式,不断健全完善精准服务工作机制。建立“三个联系”,即每位局领导联系1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老部长秘书处、各工作处及其联系处共同承担联系老部长、离退休干部的任务;对于一些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同时由所在党支部的离退休党务干部为主体进行联系,并结成帮扶对子。坚持“四个必访”,即做到重大节日必访、对80岁以上离退休干部过生日按规定需看望的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家庭遭遇重大灾害和变故必访。做到“五个知晓”,即通过强化联系和走访慰问,做到离退休干部家庭情况、思想状况、健康状况、困难情况和个性化需求均知晓。

  《实施意见》针对部机关离退休干部中的五类特殊人群,制定了具体的精准服务措施。一是离休干部,按照“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的原则,着重从突出政治待遇,对接养老服务和提供个性化服务方面入手,努力做到“一人一策”。二是高龄孤寡和子女不在本市的高龄独居、空巢人员。通过密切沟通联系,做好精神慰藉和强化登门看望开展精准服务,送去组织关怀。三是特殊困难人员。罹患重病导致失能、长期住院和卧床,抚养伤残、智障子女,家庭遭遇灾害和变故离退休干部,通过指定专人联系,创新服务载体,加强心理疏导等方式,帮助纾压解困。四是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对新中国成立后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及以上荣誉称号的离退休干部,通过优先安排参加党和国家重要节日庆典、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充分体现尊重。适当提高生病住院和元旦春节集中走访慰问标准,传递组织温暖。五是有发挥作用意愿的人员。充分尊重离退休干部继续发挥余热、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再立新功的意愿,通过搭建建言献策平台、志愿服务平台和关心教育下一代平台,组织引导他们依据自身优势就近就便发挥作用、传递正能量。

  《实施意见》指出,做好离退休干部特殊群体精准服务工作,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部机关离退休干部精准服务工作议事协调组,负责制度设计、工作协调督导。机关各处和各工作处的要坚持齐抓共管,分工负责,共同做好工作。二要因人而异,分类施策。老部长秘书处和各工作处要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台账,制定实施细则。要充分尊重老同志的个性化需求,做到因人而异,精准施策。三要转变作风,严明纪律。带着对离退休干部的深厚感情开展精准服务工作,防止形式主义。 要严明廉政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树立政治机关良好形象。